十一届栖霞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5-07-04根据栖霞区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于2025年7月2日至7月4日全部完成。
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5月23日,区委第十轮巡察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住建局党委、区审计局党组、区保障房办党组、燕子矶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燕子矶片区整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潭街道党工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区委各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议,传达学习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并分别向7家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分管(联系)区领导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对整改工作提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但巡察中仍发现有的单位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部分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有反弹反复;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显著、韧性不足;有的单位“两个责任”履行不够有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不足;有的单位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抓好整改就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守政治定位,强化系统思维,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巡察整改真改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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