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栖霞区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4-11-11根据区委部署,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11月7日至8日,区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各巡察组长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相关分管区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对照政治巡察“四个聚焦”标准衡量,各被巡察党组织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有的聚焦职能职责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有的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抓的不够实。
反馈强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领责、担责、尽责,形成上下“一盘棋”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围绕全区层面共性问题,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通过一线调研、访谈交流、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跟踪问效,同时要把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监督管理范畴,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将巡察反馈问题和其他监督反馈问题一体整改。相关职能部门要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着力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