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清风
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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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栖霞区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4-07-03  

根据区委部署,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6月27日至7月2日,各区委巡察组分别向6家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分管区领导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对整改工作提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有的单位立足职能推动栖霞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有的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握整改重大意义,在巡察整改上较真碰硬,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担当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反馈要求,要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抓好整改,进一步压实整改各方责任。分管区领导要推动分管部门、领域问题整改,督促提醒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到位。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同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真正把巡察监督成果转化为助推栖霞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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