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栖霞区委第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2-05-23日前,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的4个巡察组完成进驻工作。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安排,本轮巡察采取“一托二”方式,对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等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5月18日至19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区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以及区委第二轮巡察部署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区委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强化“四个紧盯”监督路径,结合被巡察单位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明确监督重点和内容,精准深入开展政治监督,为全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栖霞现代化建设崭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区委巡察组驻点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驻点期间,各巡察组统一设立值班电话和电子信箱。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关于开展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