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栖霞区委第五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3-11-24根据区委部署,十一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工作已于近日全部完成。
11月17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对专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行集中部署。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区委巡察组分别向3个接受常规巡察的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传达学习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栖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抓整改的内在自觉,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全面认领全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逐一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到位。
反馈强调,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系统整改,一体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实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整改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