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栖霞区委第一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1-10-27根据区委部署安排,十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已全面展开。截止目前,区委3个巡察组已先后召开巡察动员会并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驻点巡察。
各巡察组准确把握“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强化“四个紧盯”监督路径,结合被巡察单位具体情况,重点了解以下内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以及在部门各项工作任务中的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谋划推进新时代各项工作情况;落实国企改革领域政策情况;在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中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查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管党治党责任履行等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重点了解党组(党委)研究重视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党组(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重点了解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和区委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反馈问题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驻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统一设立值班电话,分别设立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关于开展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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