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纪委监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5-04-30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栖霞区西岗果牧场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西岗街道孟北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小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2年至2024年,杨小龙担任孟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礼品、礼金等,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旅游安排。杨小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杨小龙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栖霞区尧化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吕皓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
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吕皓在担任尧化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期间,多次在春节等节点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25年1月,吕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节假日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点”。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从严检身正己,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学查改,不断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强力度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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