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栖霞区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栖霞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0-09-14为严明纪律,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栖霞区南京国贸供销商业(集团)总公司党支部书记杜纪军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8月,南京国贸供销商业(集团)总公司党支部和南京国恒贸易有限公司党支部联合组织赴浙江开展红色教育学习,返程途中,国贸公司党支部书记杜纪军和国恒公司党支部书记阮骏慧商议改变行程,组织同行人员前往西塘景区游玩,产生的相关旅游费用均由公款支付。2020年7月,杜纪军因另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阮骏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予以退还。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自身建设,严守纪律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对“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