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湫街道东泉行政村村委会原主任胡贞东在“三资”管理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胡贞东在负责村工程项目工作中,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工程招投标、违规支付工程款等行为,导致集体资金流失,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胡贞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并责令辞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