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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3-08-1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1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15日,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统一思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局党委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区民政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巡察整改方案,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深化改革、政策完善、制度健全,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完成巡察整改的各项任务。局党委坚决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反馈问题,逐条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巡察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听取各科室、单位汇报整改工作进展,牵头领导点评调度,实时把控整改进度。通过日常督导、现场督导、重点督导、持续督导,掌握整改工作质效,督促各科室、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改进度逐一推进、落地见效,确保立行立改任务按时完成、持续整改措施长期坚持。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局党委落实自我革命根本要求,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挥自我纠错机制作用,确保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民政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将巡察整改同完成指标任务、进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整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从而全面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跟踪和深化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发现的问题出现反弹、反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精神将巡察整改一抓到底。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的问题整改。

一是切实将政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推进,把准政治方向,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涉及专题18个。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批示进行专题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交流研讨。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处处对标、事事看齐、时时纠偏。坚决把政治规矩落实到行动上,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内化于心,把“两个确立”外化到实际行动中。二是督促各支部在“三会一课”中坚持“第一内容”制度,要求每名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听党中央指挥、向总书记看齐。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联系实际不够,交流发言内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大兴调研之风,坚持常态化学习提升理论水平,推动班子成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以适应现代民政发展的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心谋划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明确每名班子成员领办一个调研课题。二是中心组成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认识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把学习调研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民政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交流发言1次,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5篇。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上严格要求,保障中心组学习取得效果。根据区委宣传部年度计划,研究制定《2023年建邺区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学习计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的原著、原文内容为主,同时加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防教育和安全生产等内容。要求中心组成员自觉主动学、笃信笃行学,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在组织安排上务求严谨规范,保障中心组学习顺利开展。做到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发言材料、有读书笔记,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年度学习计划中明确学习专题超过12个,其中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1次。

4.关于“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民政局制度汇编》,重新规范各类会议的召开原则、召开频率、参加人员和记录要求。按照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依据局会议制度召开各类会议,务求提升会议质量与实效。二是严格按照会议制度召开各类全局性会议,及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听取各科室、单位关于目标推进和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点评当前工作成效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5.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局党委会、办公会和专题会等局内部会议记录进行规范,综合科和各业务科室均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和归档整理,规范会议记录的要素、格式、内容和审核签发流程,明确要求会议纪要签发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党委会、办公会、专题会均进行规范的会议记录。

6.关于“处理ZM相关文件材料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对“处理ZM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问题严重性,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以科室为单位搜索电脑残存的相关问题文件,并进行彻底删除和粉碎。同时,综合科指定专人运用专业检查软件对6个科室、1个直属单位、2个窗口单位的70余台电脑再次检索。对档案资料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资料按照档案局要求进行封存。做到“全、实、细、严”,确保不留死角。

7.关于“未严格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1次安全生产理论学习的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2023年建邺区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将安全生产理论学习作为必学专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会议精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传达全国和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集中学习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

8.关于“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整改。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并印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2023年建邺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二是拟订《2023年度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指导检查计划》,指导做好民政系统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动民政系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实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确保实现“零事故”目标。

9.关于“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章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崇廉拒腐、加强自我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民政系统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编印《党规党纪应知手册》。运用《基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切实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二是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0余本发至全局各科室和各直属(窗口)单位,及时转发省市区关于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规定,并组织集中学习传达。

10.关于“服务外包项目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成立民政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综合科、社会组织科等人员组成的招标活动监督指导小组,全过程对各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类招标活动进行监督。邀请区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加强业务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购买服务评估工作的意见》,对评估的数据来源、方式、内容、周期、结果反馈及经费计算方法进行了相对统一,引入“街道评价系数”“指导中心回访满意度”等参量,做到综合评价更科学。认真落实《建邺区第三方评估机构养老服务领域评估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安排区街两级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定期开展回访,全面推行人脸识别技术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日常监管,以保证评估服务质量。三是开展民政局科级干部轮岗,制定《建邺区民政局科级职位组织选任实施方案》。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财务凭证,逐份进行梳理,对财务凭证中附件缺项逐一补齐相关资料,确保财务凭证的完整性、严肃性。二是严格落实财务规定,规范报销流程,坚持三级审核,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报销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报销附件是否齐全合规,局领导在报销签字时重点审核报销明细、合同和相关附件是否要素齐全,财务室在进行报账时再次检查相关报销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财务规定,确保财务凭证准确无误。三是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12.关于“未按要求开设工会结算账户”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经会商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同意,在财务系统中单独设立“工会经费”会计科目,用于工会相关经费开支。

13.关于“对窗口单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对福彩办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规定培训,重新梳理2020年以来的账目,按照财务规定对账目进行逐一分类装订成册。定期对福彩办财务工作进行抽检,确保财务管理规范。

14.关于“窗口单位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民政系统干部作风建设会议,局党委书记以“转作风促发展,在‘五拼五比晒五榜’中展现民政新作为”为题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全市和全区会议精神,聚焦“两个建成”争当“四敢”表率,持续转变作风,在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中贡献建邺民政力量。二是建立12345工单月度分析报告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窗口单位的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通报科室、单位负责人,问题严重的约谈直接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巡察整改以来通报12345工单4次,进行窗口单位明察暗访6次,窗口单位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未收到作风问题相关投诉。

15.关于“信息统计工作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徐州市下辖有关县(市、区)统计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以及省委相关批示精神。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是经济发展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防范惩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16.关于“合同签订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针对合同中存在“签订人未签字”“缺少签订时间”等问题,全面整改并举一反三。严格对照《建邺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2020年以来我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以及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向书、承诺书、备忘录等具有契约属性的法律文件逐一全面梳理。检查合同文本是否包含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生效变更终止条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与约定管辖条款、合同签订地点与签订时间以及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方面,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改正。

1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常学常讲、笃信笃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重要论述,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践行“两个确立”。二是制定《2023年建邺区民政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其中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清单30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17条。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不松手”、落实监督责任“不缩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明确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四是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讲授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电视片,学习《基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五是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节前教育、发布廉政提醒等,让全体党员干部做到远离纪律“红线”、守住行为底线。

18.关于“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坚持不懈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清明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二是严格落实《建邺区干部监督谈话实施办法》要求,着力做好日常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渗透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深挖问题根源,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三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过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免疫力。

19.“党委‘一把手’对内设机构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内设机构负责人思想动态、工作作风、理论学习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及时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上来,统一到加快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上来。二是加强执纪监督的主动性,通过“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和邀请纪检组列席党委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

20.关于“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问题的整改。

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协调,通过新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干部和接收转业干部等多渠道补充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保持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对新招录的3名公务员开展科室轮岗,以多种方式加强培训,使其迅速掌握民政各项工作,快速成长为民政业务骨干。

21.关于“激励关爱干部手段不多”问题的整改。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引导和推动干部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凝聚形成区民政系统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今年2名干部被表彰为建邺区推进“两个建成”先进个人,2名干部受到嘉奖,4名干部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组织机关优秀干部开展疗养,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作用,开展各类活动4场。

22.关于“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认真对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严格规范干部任免流程,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事先沟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审核把关、集体研究与公示和审核审批等步骤选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并能够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科级干部队伍。同时规范各个流程的记录,做好干部任免纪实工作。

23.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冬训、“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平台,持续抓好常态化教育引导。用党的创新理论凝聚共识,进一步唱响“主旋律”。扎实开展党员冬训,完成5个专题内容专题学习,3名党员参加“优秀党员代表谈体会”活动,组织2名党员干部参加2023“旗帜杯”知识挑战赛。二是综合运用书记讲党课、理论宣讲、党员冬训等方式开展理论教育,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各类党课学习23次,其中党组织书记上党课4次,进行理论宣讲2次,制作“我是冬训主讲人”授课视频1部。

24.关于“专题研究部署少”问题的整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两个责任”要求制定《2023年建邺区民政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逐项落实。坚持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半年进行1次,每年进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25.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将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根据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局党委实际,制定《2023年建邺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包含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党建带群建工作等5方面16条内容。

26.关于“指导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管社会组织,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网络。二是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在兴隆街道社联会支部建设党建工作示范点,全面推行“一中心、两强化、三优先、四保障”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法,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在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整合社会资源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依托民政局和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等级评估、年检(年报)、抽查审计、教育培训、评先评优、变更登记“七同步”。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登记员工信息,摸清党员底数;在年检或者年报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在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评估重要指标,指导和推动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批审核制度,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保障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推动“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全面系统认识和把握“两个确立”的理论内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提高党委班子从政治和大局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将巡察整改融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之中,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民政服务对象,以高质量发展成果彰显巡察整改成效。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民政各项工作深度结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各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文明实践活动,用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凝聚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各类宣传宣讲,进一步提升我局各项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强化实干担当,用心用情为民谋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化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成果,探索创新急难救助方式,设立建邺区特殊困难家庭慈善救助专项资金,在强化兜底保障上抓出新成效;深入推进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物业+养老”和“社区食堂”建设,为辖区内空巢独居和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的老年人家庭安装智能检测守护设备,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大力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打造社区社会工作室,建成网络健全的专业社工站服务体系,在深化社会治理上探索新举措;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寻亲、源头治理等工作,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的托养照护服务,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科学谋划社区设置。

四是深化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始终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深化自我革命的出发点,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一岗双责”责任意识,自觉扛起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在系统内广泛传播廉政文化,通过警示教育宣传片、现场教学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7778045,邮政信箱: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区民政局,邮政编码:210019,电子邮箱:121889431@QQ.com。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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