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南京市建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3-03-07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7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机关管理中心进行巡察。9月16日,巡察组向区机关管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站位。管理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作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党支部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支部书记表态发言及时印发到各科室,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研究学习,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为此,党支部多次召开支委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各科室负责人明确整改落实时间表和工作计划,切实把区委巡察作为提升管理中心全面工作的契机,夯实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为加强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经主任办公会研究,专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主任陈晓峰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科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管理中心党支部认真研究制订《区机关管理中心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有序推进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抗击新冠疫情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责任科室、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抓紧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整改成效体现在提升高质量后勤保障整体水平上。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共计3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多以会议传达为主,学习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已制定的2022年9-12月理论学习教育计划进行修改,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内容做出区分和安排,增加个人自学内容。二是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增加学习研讨交流频次。三是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25篇。
2.关于“学习注重留痕,不重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意传达学习文件时要吃透精神,确保传达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根据已修改的学习计划,注重在不同的会议上传达学习相关内容的文件精神,做到学用结合。三是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等,合理划分学习传达人员范围,避免“一堂推”现象。
3.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8年3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和南京市2019年3月出台的《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2020年行动计划》进行再学习、再落实。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建邺实际研究制定《建邺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意见》。三是从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各科室对工作流程、规范进行优化提升,不断强化机关事务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4.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根据上级要求和区情实际,认真制定《建邺区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计划》,全年计划更新车辆6台,其中4台为新能源汽车,占比66.67%。今后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每年度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计划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
5.关于“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节能氛围。在洗手池以及空调、电灯控制开关等位置张贴节约用水用电告示牌3500块,引导机关干部增强节能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办公。二是加强指导培训,专门召开“2021年度建筑面积能耗超约束值”公共机构整改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17家能耗超额单位参加了培训。三是采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第三方对区政府3个集中办公区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预计年节约电120万度、燃气0.5万立方、水2.2万余吨,节省费用约94.2万元。四是对区机关大楼、双和园办公区开展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进一步查找能源资源使用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能耗压降提供科学依据。
6.关于“对所属人员思政教育抓得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优化2022年9-12月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安排交流研讨,通过大家谈学习、谈认识、谈思想,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学习强国”平台的管理,不定期通报学习情况,进一步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活跃度有明显提升。
7.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继续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的工作提示》,进一步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要求,提醒督促有车单位按照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对自有车辆的管理责任。二是针对无单出车预警信息,及时梳理并下发“公务用车告知单”,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截至目前,相关无单出车预警信息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在要求区法院、区检察院利用条口公车管理平台加强监管的同时,对纳入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管理的所有公务车辆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具体时间,并于10月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区公务用车集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8.关于“公车维修保养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维修流程,与4家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协商加强履约约定,签订履约情况考核表,严禁无单送修。二是结合经费报销审批权限和从严要求,认真修订完善《机关管理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凡公务用车单项维修费用达1万元及以上的,必须报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执行。
9.关于“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疏于管理、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指定安排2名同志专门负责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同时,压实分管领导、职能科室监管责任,定期检查信息数据录入情况,确保管理平台信息更新及时、全面翔实。
10.关于“对社会化车辆租赁失管”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管理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相关规定作进一步明确,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二是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长、短期租赁社会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并责成未按程序租赁社会车辆的单位予以纠正。
11.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食材采购管理,进一步重申食堂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规范采购、验收、入库等流程,严禁现金采购。二是压紧压实分管领导、科室长、食堂负责人等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对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12.关于“对文字材料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文稿审签程序,进一步明确拟稿、审核、签批等逐级文字把关责任,坚决杜绝发生报告内容雷同现象。二是加强对外提供材料审查,对所有上报材料,必须层层把关,并将定稿交由综合科存档,防止提供材料有误。
13.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机关管理中心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区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和实有车辆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进一步摸清底数。同时,定期开展摸排工作,动态掌握全区公务用车情况,确保基本数据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14.关于“合同约定保修期低于行业标准”问题的整改。
针对2021年7月签订的关于机关大楼楼层防水维修合同中约定保修期2年的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防水工程保修期5年的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对接,就相关条款变更事宜协商沟通,并重新签订合同。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5.关于“机关食堂采购定价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原有食材采购合同到期情况,通过市场调研和沟通协调,重新签订采购合同至2022年底。二是按照要求有序推进机关食堂2023年度食材采购招标工作。三是由分管领导带队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及时了解食材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调整食材采购价格。
16.关于“合同乙方单位落款和盖章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2022年1月2日签订的文化服务合同中乙方单位落款和盖章不一致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二是进一步重申和规范合同签订相关程序和要求,压实审核把关责任,确保签订合同内容条款准确无误、合法合规。
17.关于“机关各个层级的停车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推动周边商场楼宇共享停车场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分类分层管理,尽可能解决机关车库的周转问题。二是严格停车位年审管理工作,对已调离、退休等人员的停车位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空出车位以满足停车需求。三是积极向各部门单位征求停车意向信息,预先掌握停车需求状况,以便提前做好停车调度保障工作。自9月中旬以来,共清理出停车位57个,根据申请办理停车位18个。
18.关于“市民在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停车难”问题的整改。
认真约谈保安公司负责人,就安保队伍的管理、着装、接待、沟通等提出明确要求,并落实投诉反馈查核处罚等规定;进一步挖掘双和园地面停车资源,在原先供办事群众停车78个车位基础上,增加了20个停车位,缓解办事市民停车需求矛盾;实行停车收费管理,制约部分外来人员长时间停车占位现象。
19.关于“存在食品过期现象”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9年6月机关食堂冶春食品(包子)过期被干部职工投诉问题,进一步加强食堂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定期召开食堂员工大会,重申食堂供应管理规定,进一步强调凡过期、腐败食物一律不得出售等有关制度要求,切实提高食堂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在督促食品供应商保质保量供货的同时,通过建立电子账目,进一步要求食堂仓库管理员加强食材进出库验收,认真查看食品保质期限,严防过期食品入库或出库售卖。
20.关于“机关食堂保障水平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机关大楼食堂和双和园食堂厨师轮岗交流,充分发挥业务骨干作用,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烹饪技能,实现两个食堂共同提高。二是从机关大楼食堂抽调2名面点师至双和园食堂,恢复双和园外卖面食供应。三是依托区人才集团,加大双和园食堂面点工招聘力度,以增强食堂面食保供力量。
21.关于“机关伙食管理不精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膳食烹饪日常管理力度。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每周收集就餐人员反馈意见,结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在保证菜肴口味的同时,注意油盐适度,避免过量。二是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根据每月机关干部职工对机关食堂开展满意度测评反馈情况,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奖励,对工作表现差、不服从管理且屡教不改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辞退。三是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开展行为规范教育,不断强化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22.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如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党内政治生活。2023年1月6日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3.关于“党建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对2019年以来的党支部活动记录进行再次梳理更新,完整规范地记录党支部活动。目前已做好会议签到,党组织会议记录严肃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智慧党建平台的使用和信息记录。
2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召开机关车队驾驶员会议,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和工作作风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科室负责人与驾驶员进行谈话,了解驾驶员思想活动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三是严格执行出车派单审批制度,规范加油申请登记流程,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每季度公示加油记录,坚决堵塞公车管理漏洞。
25.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遗漏”问题的整改。
两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均认真开展了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的相关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已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今后将结合干部人事调整情况,对新进人员加强提醒督促,及时开展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确保无遗漏。
26.关于“食材入库验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食堂管理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堂负责人、厨师长、库管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二是建立食堂财务电子账单,严格落实食堂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规范落实流程管理,确保验收入库需经2人签字的制度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月底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科室负责人和财务室相关人员对食堂每月账目及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账、货相符。
2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认真研究制定了《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19日召开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部署动员会,在全体人员中开展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工作,个人制定的相关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均已经逐级审核把关。
28.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前未经集体研究,只在付款时上会”问题的整改。
已在办公会上组织科室负责人专门学习《管理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并重申相关制度和要求,现集体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宜均已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落实,并对《管理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29.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预报表存在迟报、漏报、不报现象”问题的整改。
安排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要求,目前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前三天上报派驻纪检组。
30.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报经区委编委会批准,重新核定了管理中心“三定”方案,调整了科室职能,优化了管理模式;开展科室人员轮岗交流,提拔1名科级干部,调整9名干部工作岗位,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了干部综合素质;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支持,通过选派年轻干部充实到管理中心以及干部交流等渠道,逐步解决人员队伍老化问题;组织11人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水平。
31.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召开支委(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重申干部选拔程序要求并严格规范落实。同时,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记录,认真完善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相关内容。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对照规定程序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规范、记录完整。
32.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0月11日,组织科以上干部和支委委员,认真学习了《建邺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及干部监督工作重要论述摘编》摘要等,并明确在今后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资格条件等符合规定要求。同时,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题研讨,2名班子成员作了交流发言。
截至目前,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7778009,邮政信箱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邮政编码:210017。电子邮箱:303883123@qq.com
建邺区机关管理中心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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