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来源:建邺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18-08-17近年来,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进基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区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莫愁湖办事处见习副主任、蓓蕾社区党委书记吴锋等人私分社区垃圾返还费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吴锋,蓓蕾社区党委原副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刘佩茹及社区党委原委员、管理服务站原站长盛艳,利用发放社区垃圾返还费的便利,经共同商议,两次以虚列领取人员名单的方式,私分垃圾返还费共16500元,每人分得人民币5500元。吴锋、刘佩茹、盛艳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吴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佩茹、盛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从上述典型问题可以看出,这些群众身边的“蝇腐”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必须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各级党组织要以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为契机,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末端,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系统要紧盯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惠民资金等领域,紧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党员干部,紧盯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监察员办公室的“哨兵”“探头”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震慑,确保党中央的好政策落地生根、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