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高淳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高淳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2-09-09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职员刘仕相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春节至2020年中秋,刘仕相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在担任新区大酒店项目甲方现场负责人期间,多次于春节、中秋节前收受项目施工方刘某某父子所送的烟酒、茶叶等礼品,共计价值18280元。2022年4月,刘仕相受到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淳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队员邵振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8月至9月,在未获得审批情况下,淳溪街道某小区业主宋某某开始在自家院内搭建阳光房,后被邵振等人巡查发现并制止拆除。为能顺利搭建阳光房,2021年11月16日晚,宋某某委托他人宴请邵振,并赠送邵振2条软中华香烟、5张苏果购物卡共计价值6300元。2021年11月下旬,宋某某户阳光房顺利搭建完成。2022年7月,邵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