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月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钟山清风 更新时间:2019-02-1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扛起首位担当
努力推动南京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9日)
刘 月 科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南京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解放思想、对标找差、稳中求进,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始终不渝举旗铸魂,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之中。把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贯穿始终,市纪委监委中心组组织理论学习25次,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高质量发展大调研,着力提高理论思维、科学决策、精准落实水平。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回头看”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全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8件,同比增长111%。协助市委与127家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配合做好省对设区市党的建设考核,推动市、区两级党委、纪委履责记实11.3万条。用好问责利器,全市党内问责573起,问责党组织75个、党员领导干部680人,党纪政务处分254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1批1011人次,119名拟提拔的市管干部“先考后提”。
(二)全力投入巡视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充分认识中央巡视是“政治体检”、落实整改是“忠诚检验”。围绕55项巡视整改任务、聚焦9个“点名道姓”问题,制定127条细化措施,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中央巡视组下转件已办结394件,办结率达98%,立案136人,给予党纪和政务政纪处分76人。紧盯消除杨卫泽、季建业恶劣影响,强化“六讲六杜绝”,牵头组织“拉网式”检查,督促彻底清除相关信息资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印“杨、季”忏悔书供市领导和市管干部传阅自警,有关部门聚焦6个重点领域出台整改措施。推动巡视巡察联动,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实施办法》。开展市委第五、六、七轮巡察,发现问题1405个,移交问题线索356件。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巡察,推进对办公用房权属、配置、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实现全市镇(街)巡察全覆盖,延伸巡察村(社区)455个。对第三、四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8.7%,问题线索处置率达99.4%,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1人,立案查处76件。
(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续释放制度优势和监督威力
按照中央制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区两级监委顺利组建挂牌,及时完成268名干部转隶。优化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市、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实现分设,全市监督执纪一线人员占编制总数的80.5%。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改革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增加到11个,试点向6家市属国有企业综合派驻3个纪检监察组,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司监督的“1+5+32”监督模式。在全市100个镇(街)纪(工)委实行专职化基础上,11个区向镇(街)派出监察员办公室31个,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根据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加强配套衔接,构建南京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严格规范使用调查措施,建立市监委和法院、检察院协作机制,稳妥办理留置案件55件。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确查处重点,建立月报制度。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促各区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384项。紧盯“四风”新表现,专项检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问题,立案审查158件、查处154人。督促职能部门对公务接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公用房、通信套餐等,进一步加强检查推动整改,市、区两级通信套餐退缴4700余万元。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重点场所,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开通“四风”问题“一键通”,建立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8个、处理482人,同比分别增长46.1%和33.8%,曝光典型案例65批276人次,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构建“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
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推动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围绕机构改革、“大棚房”专项清理、人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等强化专责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全市共发出监察建议书56份。出台监督意见、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评估方案,督促相关单位从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专责监督工作成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运用“钟山清风”一网双微开展经常性教育,实行常态化廉政短信提醒。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的有效途径,市、区两级派驻机构立案数同比增长16.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730件次,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9134人次,第一至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4.4%、19.6%、2.9%、3.1%,监督执纪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六)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建设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801件、同比上升3.87%。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903件次、立案2717件、处分2311人,同比分别增长179%、16.2%、50.2%。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8人,同比增长35.3%。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年共查处行贿案件34件。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立案查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案件13件24人。抓获内逃对象5人、其中省挂牌督办对象2人,外逃对象结案3人,从新加坡成功劝返1人。突出水务、民政、卫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查找漏洞372个、建章立制524个,扎紧制度笼子,源头防范腐败行为发生。高效推进省市共建执纪办案点建设,强化办案技术保障和监督管理,落实审查调查工作各项制度规定,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七)切实保障百姓福祉,助力营造良好基层政治生态
着眼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围绕“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70件1193人,纪律处分32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142件201人。推动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综合平台,优化“E阳光”手机APP,实现691个村集体财务“村务卡”全覆盖。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督促有关地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管控政府债务风险。督促教育部门关停取缔违规培训机构1645家,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36件、党纪政务处分102人。针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问题,督促市卫生主管部门以集中招标、价格谈判形式开展“双线采购”。1.3万种集中招标产品价格平均降幅45%,仅骨科类产品年度可节约费用3亿元,188个价格谈判产品最高降幅55.48%,年节约费用2.4亿元。及时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清废行动”信访件和省纪委交办问题,对491件377人、4个党组织问责处理。督促交管部门依法淘汰3.9万辆燃油助力车,环保、水务部门实施7条省控入江支流治理。多措并举推动西善桥码头整治,针对公交企业管理监督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等工作,得到省纪委和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八)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围绕队伍自身建设持续发力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开展对标找差,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执纪执法铁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市纪委监委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改进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作风,制定委领导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审查调查“兵团作战”、以案代训、上挂下派,举办案例讲评、纪法讲坛、实务讲座,全年培训干部1500人次。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检查评定结果连续保持全省第一。用好信息查询、检举举报等平台,12388电话举报平台接通率全省第一。认真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我市群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访人数持续减量退位。贯彻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建设“网上市纪委”和“钟山清风”一网双微阵地、手机APP和微信工作群。持续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全面落实八小时外行为提醒,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82件。
经过不懈努力,全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但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压力还比较大。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差距不足。有的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些地区部门的监管制度存在漏洞,“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不时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也分别回顾了40年来全国、全省管党治党的艰辛探索,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历史,是由一段段航程连接而成的。40年来,在历届市纪委的接续奋斗下,南京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与改革开放同发展、共进步,向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答卷。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现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站在时代高处、把握运用历史经验,又着眼干在实处、谋划定位当前工作,不断书写南京全面从严治党的崭新篇章。
——党的领导是根本原则,必须进一步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40年来,从拨乱反正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南京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基因”从未褪色,始终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最根本的职责使命,为全市改革开放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在新时代,我们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协助市委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更加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要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人心向背是最大政治,必须进一步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以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回顾40年风雨征程,无论是改革开放之初查“走后门”、还是党的十八大后纠“四风”,无论是运用“打虎拍蝇”雷霆手段、还是积极推出便民利民举措,我们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扩大群众监督参与度,把歪风邪气压下去、清风正气提起来,夯实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基础,让人民群众从全面从严治党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改革创新是鲜明特征,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持久动力。党和人民的事业因改革而兴。40年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始终伴随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而纵深推进,并结合南京实际形成了一批特色品牌。在新时代,我们要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探索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的新招数。根据上级部署,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正风反腐是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40年来,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重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在新时代,我们要坚持惩治腐败不放松,探索实践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构建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提供廉洁保障。
——自身建设是永恒主题,必须进一步塑形铸魂实干担当,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40年来,一代又一代南京纪检人内练苦功、外树形象,以过硬作风和本领履职尽责,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支持。在新时代,我们要以改革精神强化自身建设,始终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勇于刀刃向内。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光荣传统,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6项任务,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七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协助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
围绕这一思路,要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发展愿景,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守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推进工作和破解难题,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善于从中找立场方向、找方法答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深刻认识外部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辨析引导,充分利用南京的历史文化和本土红色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用好“钟风清风”一网双微平台,唱响新时代正风反腐主旋律。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以贯之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最高政治原则,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南京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作为监督的重要职责,始终如一落实政治纪律、强化追责问责。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两聚一高”新实践、创新名城建设等,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着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住“关键少数”,更加主动作为,坚决纠正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现象。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规矩来看待和坚守,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领导机关带头查摆,从具体人和事抓起,着力查纠消极应付、空泛表态、过度留痕、应景造势等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根据省委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见和市委相关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不断提升履责记实实效,以监督责任的履行到位,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坚持失责必问、注重精准问责,既防止应问不问、也避免草率泛化,根据实际情形恰当使用,使干部服气、问责有力。积极实施容错纠错,进一步细化创新免责事项办理流程,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围绕政治生态建设,深化监测评估,提高研判实效。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
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扎实推进“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同时,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
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区机构改革,强化对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推进开发区等派驻机构全覆盖,研究相关工作规则、考核细则和案件审理办法,加强派驻干部教育管理,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质量。在已有试点基础上,继续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派驻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市属高校纪委的领导,健全高校纪委工作体制机制。
积极提升监察全覆盖水平。全面贯彻监察法,把监察范围覆盖到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领域,将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进一步推进监察员办公室改革,督促依法规范高效履职,打通监察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推进监察监督与纪律、派驻、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
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南京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制约的体制机制,充分利用“智库”资源,推动反腐败工作在理念思维、决策指挥、力量整合、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运用精准思维提升监督效能
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将其作为重要的基础性环节,实实在在做起来、坚持不懈抓到位。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着力实现监督方式多样化、监督制度体系化。着眼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激发干部积极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注重谈话与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护党员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推动责任向监督压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请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常在、持续用力的氛围习惯。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领域,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加强剖析,建立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推动实现动态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对“吃喝风”的检查惩治力度。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四风”新表现,深挖细查、严肃整治,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为“三大攻坚战”全力提供监督保障,强化扶贫领域监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责任,督促有关区和部门管控隐性债务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风险点排查的监督检查。
确保力量向监督倾斜。进一步健全“1+5+32”监督机制,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巡察工作“探照灯”、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综合运用线索处置、专项督查、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追责问责等方式,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对巡察、审计、履责记实、责任制检查等监督成果,实施系统集成,加强综合运用,提高监督实效。探索纪检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一体化模式,实现监督优势互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督更加快捷、准确、高效。
(五)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抓铁有痕做好“后半篇文章”
常态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巩固深化前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实现见底清零,并举一反三,推动面上问题系统解决。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以及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
不断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有形、有效覆盖相统一,优化巡察全覆盖方式,统筹安排常规、专项巡察和“回头看”。把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结合起来,健全共性问题专报、政治生态专项研判、巡察整改跟踪督办“三项机制”。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有效贯通,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专业支持等方面,加强协作机制建设。组织市委巡察组对重点镇(街)开展提级巡察,有效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等问题,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效果。落实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推动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操作指引,开展巡察整改落实专项检查,形成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根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省一盘棋”的要求,推进市区两级巡察对象、任务、板块“三联动”。加强对下级巡察工作的领导督导,健全市、区两级巡察办职能,完善区委巡察机构向市委巡察机构定期汇报工作、报告重大事项、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和重要材料报备等制度。把巡察工作与发挥监察员办公室作用结合起来,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覆盖延伸。
(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根据中央和省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部署,围绕问题线索移送、刑事缺席审判、追逃防逃追赃、技术调查等,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坚持重点突破、精准发力。紧盯重点领域,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对金融、环保、人防、民政、水务、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三资”等领域,着力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新增案件得到明显遏制。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零容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坚持质量为重、安全至上。深刻认识案件质量是所有工作的核心,全面提高审查调查各环节的水平,支持案件审理部门履行审核把关职能,规范完善与司法执法机关的联动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确保执行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被审查调查人的思想疙瘩,让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从根本上筑牢安全根基。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落实谈话全程管控,把安全隐患和风险降到最低。
(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
严查“蝇贪微腐”。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热点,严查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加大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督查督办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倒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积极推进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推动镇(街)纪(工)委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掌握实情,并积极选聘村级党风监督员,“专辅结合”近距离监督,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深化“扫黑毁伞”。对标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把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坚持“两个一律”一查到底,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
打造“阳光民生”。针对南京城镇化率较高的实际,坚持城乡一体、全面覆盖、系统治理,使纪律“供给侧”与群众“需求侧”有机契合。继续深化“3+N”惠民资金检查,推进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农村村务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效。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阳光惠民”监管系统,实现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全程公开。
(八)继续发扬光荣传统,切实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融入血脉和灵魂。深入贯彻党中央的部署,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各项制度和任务,努力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到业务和队伍两手抓、双促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在全市纪检监察战线选树先进典型,展示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本领。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把2019年作为“能力建设提升年”,大力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继续实施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探索实行新进年轻干部导师制,提升贯彻适用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智慧清风”信息综合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高水平建成省市共建执纪办案点和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将“一套规程、五项机制”贯彻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防止“灯下黑”,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执纪执法铁军。
同志们,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努力开创全市正风反腐斗争新局面,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