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更新时间:2024-12-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红十字会党组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在实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相关工作部署会,凝聚共识,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监督指导各责任部室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账销号,一一落实。带领全会上下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绝对的忠诚担当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修订《南京市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和部分救助金管理办法,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依法依规,落实责任。
2.制定出台《南京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评估管理办法》,完善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评估体系,加强救护师资规范化管理。提升救护师资能力和使用率,增强粘性,减少流失。定期举办救护培训空中课堂,为市民普及和既往持证救护员的线上再学习提供条件。设立考证日,服务社会培训人员考核发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持证人员数量。广泛宣传民法典救人免责的规定,努力实现救护员“会救、愿救、敢救、能救”目标。
3.全面摸排市、区两级红十字赈济救援队队员基本情况,开展队员更补,优先补充具有医疗救护、物资运输与收发、财务、食品加工、心理咨询队员,为各救援队注入“新鲜血液”。加强市、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建设,优化志愿者结构,强化队伍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动员市民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4. 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推动驻宁高校红十字会建会率全覆盖,高校红十字会建会率已达98%,中小学红十字会建会率已达90%以上。对全市基层组织进行摸底,督促扩大覆盖面、提升建会数。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
5. 注重加强重要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提升党组决策科学性。严格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将好事办好。
6. 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管理维护的通知》,逐一核对全市AED设置点导航准确度、对外开放时间,对设置在居民区下班无人值守的点位,调整到物业值班室或24小时门卫值班室,对无导向标识的设置点补齐标识。进一步落实AED日常维护及管理职责,常态化做好日常巡检并定期对AED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抽查。
7. 制定下发《全市博爱家园2024-2025行动方案》,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博爱家园”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认真执行《江苏省红十字博爱家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加强对全市“博爱家园”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市级“博爱家园”建设专项资金,对成效显著的“博爱家园”加大资助力度,积极为优秀“博爱家园”和“博爱家园”工作者获得相关荣誉创造条件。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8. 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管党治党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出台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9. 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专责作用,强化监督“嵌入”深度,坚持问题导向,重视掌握全面情况,注重从源头介入、系统施治,紧盯风险隐患,推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档案管理办法等系列内控制度,全面规范权力运行。
10. 制定出台《南京市红十字会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市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涵盖资产采购的规章制度,严把办公耗材采购质量关、价格关,由财务和内审部门共同监督,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局面。
11. 建立健全《南京博爱医用组织库中心财务制度》等内控制度,定期检查组织取材的具体明细及流向记录情况。持续加强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建立牢固的规范意识、风险意识,杜绝廉政风险问题发生。财务人员严格依照常用经费结算报销须知,履行报销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对经费结算凭证附件不全坚决不予报销。
12. 认真落实《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明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须提供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同期询价,并纳入报销凭据和会计档案管理,同时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的比价,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比价供应商名单内。
13.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组织财务、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底数清楚、账实相符,发现账实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14 印发《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和重要档案资料的保管、交接等工作,严防缺失问题发生。制定《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的通知》,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工作环境、请假制度等全面加强规范;召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定义、部室职能分工、综合绩效考核三方面提出要求。
15. 修订《南京市红十字会工会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坚决杜绝超标准发放福利问题的发生。
16.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监事会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监事会对近年来各项事业经费使用情况做了全面内部审计,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三)关于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方面
17. 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管,抓好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巡察指出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改进工作的效果。
18. 制定出台《中共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党组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充分发挥监事会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议事决策原则、范围、程序、纪律执行。
19. 认真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重点开展学习。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0.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党建工作材料及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21. 及时调整配齐支部班子成员,将熟悉党务工作、能力强的党员选任进支部班子。印发《南京市红十字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三个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的责任,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记录、党费交纳等作出明确要求。积极选派党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及时跟进学习党建工作新理论新要求。
22.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及部室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为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党纪学习教育以来,会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学习,班子成员按照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分别为所在支部党员讲授纪律党课,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3.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突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完成全市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作出较大贡献,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发挥纪检委员、监事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4. 印发《南京市红十字会机关内设机构主要岗位职责的通知》,优化内部结构,调整内设机构岗位职责,依据岗位能力需求和岗位条件及干部自身特长科学配置干部,按岗选人,人尽其才。认真落实平时考核,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干部考核制度,运用制度“惩懒激能”,形成正反双向激励机制。
(四)关于落实上次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25. 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如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26. 按照《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脱钩操作指引》)要求,成立清算组,对相关所办企业完成清算关闭事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红十字会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出现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对尚未完成的整改问题继续紧抓不放,毫不松懈推进,确保全部达标。继续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全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奋力开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216067(工作日9:00—18:00);邮政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43号南京市红十字会;电子邮箱:njredcross@163.com。
中共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