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措并举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质化解 靶向攻坚化积案 “阳光释法”解心结
来源: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25-11-11“原来一直想不通,总觉得法院判决不公,现在感受到了你们的真诚和耐心,我的心结也被打开了,以后不再上访了。”日前,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信访人邢某表明了自己的心迹,语气较以往平和了许多,当场还签下了息诉停访承诺书及化解协议。
这是南京市在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举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成功化解的一起涉诉信访矛盾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南京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廉洁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小切口”破题,推动全市各板块、市级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分层分类开展廉洁单元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将“以信访法治化办理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质化解”作为本年度廉洁单元建设项目,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举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全面整改立案、审判、执行和“有信必复”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做深做实“送上门的群众工作”,通过“阳光释法”,促进涉法涉诉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条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两级法院联动,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聚力化解矛盾,摸清底数是基础。全市法院系统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件9487件,逐一登记信访人、信访诉求、所涉案件、历次办理情况等,形成摸排起底清单,夯实基础台账。在此基础上,逐案甄别,将尚未办理完毕或办理完结后自去年以来仍有信访活动的741件信访件纳入化解范围;各基层法院及市法院各部门再根据基础台账逐案梳理,将其中重大疑难复杂的571件纳入领导包案范围,开展重点攻坚。
“对于疑难复杂的重点信访件,一律纳入院领导化解范围,实行‘一个院领导、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包到底’,逐案逐人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集中整治过程中,该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每周调度领导包案化解进展情况,每月听取信访化解情况汇报;组织全市基层法院负责人召开廉洁单元专题推进会,对11家基层法院领导包案未化解的信访案件逐一过堂、压茬推进,确保工作落实落细。针对不同信访件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市、区两级法院化解团队因案施策,综合运用领导包案、释法说理、评查复查、巡回听证等手段,推进信访矛盾实质化解。
在积案攻坚过程中,市、区两级法院化解团队树牢“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意识,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情理法并用、多部门协同,切实做好疏导教育、沟通化解工作,既努力解开信访人的“法结”,也化解其“心结”。
去年8月,在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中,李某被判构成名誉权侵权,须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李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多次向鼓楼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表达诉求。市、区两级法院主动联合社区、业委会等多方力量,通过开展法理释明、寻求情感共鸣、借助邻里调和的“三维”疏导方式,解开了李某“心结”和“法结”。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李某表示息诉罢访。
对于基层法院领导包案化解的信访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条线指导作用,与基层法院共同制定化解方案,合力推动矛盾风险化解。而对于基层领导包案后30日内无法实质化解的,则视情纳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联动接访案件范围,以更高层次、更强力度推动问题解决。目前,全市法院系统成功化解或办结积案646件,占比87.2%,其中15年以上积案2件、10年以上积案8件。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成因复杂,但大多数是因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有异议所引起。那么,这些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到底有没有问题或瑕疵,有没有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必须要先认真检视,逐一过筛。”派驻市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查纠整改,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市、区两级法院采取“自查+重点案件评查+随机评查”方式,对列入集中整治范围的信访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和评查发现的问题,均导入程序依法纠错补瑕。
为构建长效机制、推进系统治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总结经验成效,研究出台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制度规范,落实“有信必复”,助推案结事了;建立“领导包案、条线指导、联动接访”三位一体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机制,确保提升化解质效。同时,深化以案促治工作机制,紧盯案件审判质量问题,对评查为不合格、重大瑕疵的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根据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精准认定责任,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并督促法官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始终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5人,党纪立案4人。
“我们还督促全市法院系统持续深化提升审判质效攻坚行动,出台加强庭审释明、裁判文书说理等7项举措,压实院庭长监管阅核责任,督促法官做好案件开庭、裁判文书制作、判后答疑等重点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接受和执行裁判结果,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信访。”派驻市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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