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不可得兼的时侯,当舍私为公,切不可舍公为私:公私可以得兼的时候,亦先公而后私。”
施滉(1900-1934),云南洱源人,1917年考入北平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1919年组织领导清华学生参加五四运动。1924年赴美国斯坦福大学学习。1927年3月加入美国共产党。1929年被派往莫斯科任少年共产国际翻译。1930年回国,在中共中央从事翻译工作。1931年赴香港任海员工会秘书。1932年5月起,先后任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书记。1933年7月在北平被捕,解来南京,翌年初,在雨花台就义。
